为“我的名称我做主”点赞
自7月1日起,江苏省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取消冠“江苏”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进一步提升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水平。
江苏在全国率先啃下了市场准入中名称核准的“硬骨头”,一键申请、即时生效,实现名称核准“秒反馈”,的确值得点个大大的赞。
近几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调研显示,在市场准入环节,企业反映最集中的问题就是“核名难”,想取个称心如意的企业名称,更是难上加难。很多企业反映,起了十几个名称,结果一个也没通过。
作为一名市场监管干部,笔者也专门请教过注册登记条线的同事,“核名难”究竟堵点在哪。他们的回答是,中国常用汉字有3500个,剔除一些不太会用在企业名称中的如“尸、死、屎”之类的不雅字,以及一些笔划较多或意思难懂的字,企业喜欢用于取名的汉字不超过2000个。而国内企业一般喜欢取两个字的企业名称,排列组合一下,能用的名称并不多,再加上同名不行、谐音不行、违反公序良俗不行,一个省市如果已经有上百万户市场主体,想再取个“叫得响”的名称,的确不容易。对此,笔者当时就提出,“比如我叫徐上,其他人也取名叫徐上,反正身份证号不同,又有何妨?我查过,在上海名叫徐上的人有30多个,我们也并未因此打架或者打官司啊”。他们回答说,从情理上讲是这个理,但是法律法规不允许。
所以,这次江苏省的突破,其实就在于解决了名称“相近”可能引发的问题。企业自主申报拟使用的名称,相关系统会列出相近的企业名称清单,提示申请人存在的风险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申请人坚持申报,系统会自动生成承诺书,签订承诺书的企业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处理。承诺制满足了企业对好名称的“渴望”,也确定了发生名称争议时的“保护优先”原则。
江苏这种可以归纳为“我知晓、我坚持、我担责、我配合”的制度,真正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打通了企业准入的堵点,赢得了市场主体的一片叫好声。当然,在放宽企业名称登记的同时,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企业名称争议的调解处理机制,防止“傍名牌”等恶意注册行为的增加,也是市场监管部门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徐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