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不断强化消费维权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年08月15日 A3 版)

  今年以来,甘肃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始终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工作,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创新宣传形式,努力营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一方面,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甘肃省局)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以“信用让消费放心”为主题的系列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宣传引导,倡导健康科学消费,促进消费升级。另一方面,与新闻媒体合作,开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普法宣传专栏,集中刊发新闻报道和专家解读,并印发宣传册、海报,解读条例亮点内容。
  甘肃省局聚焦消费投诉高发、经营风险集中的行业和领域,不定期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引导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预警和防范重大消费风险;重视发挥行政指导作用,督促经营者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

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今年以来,甘肃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着力加强消费领域产品质量监管、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力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开展网络交易监管执法、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全省市场竞争环境、市场消费环境明显改善。
  甘肃省局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约束作用、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和市场机制导向作用,大力推广张掖、甘南等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地区工作经验,不断扩大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范围,强化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探索建立常态化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
  甘肃省局以“一号对外,集中办理,便民利企,高效执法”为目标,科学整合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市场监管热线和信息化平台(“五线合一”工作)。同时,强化消费者诉求大数据分析,对整合后的12315平台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应用,剖析典型案例,综合研判全省消费市场动态,提高了消费维权和监管执法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
  在电商平台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方面,甘肃省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消费者实际诉求,会同相关部门着力解决消费欺诈、霸王条款、个人信息泄露、违法违规商家卷款跑路等问题;落实好《电子商务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针对网络购物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夸大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治理。

优化消费环境,着力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创建
  甘肃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27个部委《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结合本省实际,深入开展以“质量放心、服务放心、价格放心、环境放心、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在陇原”示范创建活动。以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服务企业、3A级以上景区为重点,在全省积极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市场主体300家,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甘肃省局制定下发《进一步创新维权机制全面落实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指导意见》,全面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快速化解消费纠纷;逐步推广建立经营者和各级政府共同负责、实行双轨运行的消费侵权赔偿先付制度,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在推动无理由退货工作中,甘肃省局结合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开展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的试点工作,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增强诚信自律意识,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指导电商企业、电视电台电话购物经营者等自觉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落实线上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全省线上、线下购物环境不断改善。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