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发布

“全国一张清单”体系更加完善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年11月26日 A1 版)

  本报讯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期正式印发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9年版)》)。
  《清单(2019年版)》在保证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减和优化了管理措施,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整个清单更加成熟完善,以清单为主要形式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取消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全国一张清单”体系更加完善。二是及时纳入新设立的措施,增列部分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进一步丰富地方性措施,确保合法有效准入措施全部纳入。三是放开一批有含金量的措施,移出部分不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持续推动缩短负面清单长度。四是公布清单措施主管部门,完成清单事项统一编码,为实现“一目了然、一网通办”奠定基础。五是广泛听取并吸收有关部门、各地区、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清单更加全面准确反映市场主体的诉求和期盼。
  据悉,《清单(2019年版)》共列入事项131项,相比《清单(2018年版)》减少了20项。清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降低,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经济的活力。
  两部门要求各地认真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对清单所列事项,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需提请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尽快按法定程序办理,并做好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

□山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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