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编码

第34期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年11月26日 A2 版)

  分公司使用商品条码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在统一管理商品代码的前提下,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可以使用集团公司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但必须在商品或包装上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或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的名称。另外,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还是可以持其营业执照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或在线(www. gs1cn.org)注册申请厂商识别代码,然后自行编制产品的商品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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