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部署 完善机制 聚焦热点
着力放心消费创建 创新消保维权方式
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上“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青岛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强化责任担当,把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全面部署开展了“放心消费在青岛”创建活动。
12大重点消费领域同步开展
青岛市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总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要求,从去年年初开始,部署启动了“十(条示范街)、百(家示范店)、万(家承诺店)”创建活动,塑造公平诚信优质的岛城消费环境。
同时,牵头推进全市层面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起草制定实施方案,由28部门联合会签,以市政府授权件形式印发实施。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各部门,紧紧围绕日用消费品、食品、物业和装修服务、交通、旅游、医疗、教育培训等12大重点消费领域,全面展开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力争到2020年,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培育建成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少于3000家,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全国放心消费的城市之一。
“三抓三促”加强保障机制
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了“三抓三促”的保障机制。一抓组织领导,促协作配合。牵头建立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在消保维权方面的协作,指导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推动开展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形成创建合力。今年9月,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上升为市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完善了全市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动响应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
二抓主体责任,促落细落实。建立完善“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责任制,开展质量提升、诚信经营、放心售后三大行动,健全质量环节、交易环节、售后环节全链条式责任体系。抓好典型引路,示范店创建、示范街打造同步推进,在全市经营者中大力倡导“诚信经营、货真价实、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的放心消费的基本指向,推动城市整体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体验升级。
三抓宣传引导,促氛围营造。设计“放心消费在青岛”专用标识,通过公交车、报刊、放心消费争创单位营业场所等载体在全市集中投放,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发挥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的带动作用,向全市经营者发出倡议,共同践行“诚信经营、货真价实、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的承诺。运用“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着力打造“放心消费在青岛”网站、地图和微信公众号,建设放心消费宣传主阵地。
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监管体制
强化信用监管。加强预付消费事中事后监管,对有消费者投诉和通过“双随机”检查发现的预付消费经营者,统一实行“记名式”管理,建立监管台账,严格落实“四查”(一查证照、二查商标、三查宣传、四查合同)制度。建立预付消费经营者黑名单制度,抄送失信信息至相关部门,共享信息、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努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今年6月和9月向社会发布两批共39家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涉及31名法定代表人,引起较大社会反响,被评为青岛市“学赶深圳勇担当市直机关作表率”实事,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推介。
强化大数据监管。坚持把消费维权数据当作“风向标”,加强数据获取和筛查比对,聚焦热点、分析难点、确定重点。运用大数据监测系统,对重点网站、论坛、微博等进行靶向搜索分析。委托第三方机构,连续两年开展青岛市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打造放心消费“青岛指数”,精准定位各重点消费领域、各区市问题清单、改进意见,增强放心消费创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协同监管。对重大典型案件、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今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消费欺诈大整治专项行动,查办案件379件,罚没款299.1万元,向全社会发布典型案例3批共28件,形成了有力震慑。建立完善消费投诉公示制度,从消费者投诉集中的行业领域切入,按季度公示热点领域投诉量排名前十的经营者,强化公众和舆论监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倒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自去年以来,累计公示近1800户次。
放心消费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步,我们将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持续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青岛”创建活动,努力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果。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