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脆面外包装使用“爱抖音”标识被判侵权

本报讯 (记者 庞 仙)“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正式加入组织,全国抖友走起”“一入抖音深似海,全国抖友贺电来”……近日,河南省周口市某企业因在其经销的干脆面包装上使用了上述宣传语(如下图所示),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侵权。
记者了解到,字节跳动拥有第9类计算机软件及第45类在线社交网络服务上的抖音商标。判决中,抖音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苏州中院认为,被告河南省周口市某企业不正当地借用了抖音商标的知名度,将侵权产品与抖音短视频及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字节跳动)联系起来,导致公众混淆和误认。被告应立即停止侵犯字节跳动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对于认定抖音商标为驰名商标,苏州中院在判决中作了三方面阐述。
第一,涉案抖音商标具有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事实基础。抖音推向市场后,迅速积累了众多用户,吸引了国内外知名媒体的广泛关注。在本案涉及的侵权行为发生时,即2018年6月,抖音日活跃用户突破1.5亿。此时,抖音已经累积了极高的市场知名度,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
第二,抖音商标具备认定驰名商标的必要性。抖音是臆造词汇,本身具有较强的显著性,被告亿达食品使用爱抖音标识,属于复制模仿原告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易误导公众,可能导致原告利益受到损害。
第三,抖音本质上提供的是网络社交服务。原告提供的软件是用户获得网络社交服务的途径,软件产品本身和网络社交服务两者不可分割,共同推动了抖音在短期内快速获得市场知名度和公众认同。因此,在计算机软件和社交网络服务上,法院都认定抖音构成驰名商标。
专家表示,本案在审理中充分考虑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品牌塑造及品牌传播的特点 ,体现了人民法院对社会现实需求的及时回应。
“抖音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抖音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利于制止在具有关联性的不同类别商品和服务上使用抖音商标的情况。针对他人把抖音注册为字号或以抖音及相似标识注册域名的问题,作为抖音商标权利人,字节跳动的维权成功率将大大提高。”字节跳动法务部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