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公司生产不合格电缆被罚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0年07月28日 A5 版)

  本报讯 日前,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电线电缆公司因生产不合格电缆,被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东盟分局处罚3.6万元。
  今年3月26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通知单》。通知单显示,在2019年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位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广西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被国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4月1日,东盟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核实上述产品是该公司生产的,被检验批次的电缆共300米,其中国家抽检20米,公司自己抽样2米,剩余278米电缆已作报废处理。4月3日,东盟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核查,该公司生产不合格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该批次不合格电缆,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6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相关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措施,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把原料进厂查验关、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关、出厂检验关、不合格产品管理关,从生产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何正君 韦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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