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25号〕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0年10月22日 A8 版)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食盐、食糖、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6大类食品46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等4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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