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创新医疗美容机构药械质量监管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0年11月26日 A2 版)

  本报讯 (记者 栗世民)11月25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最近创新推出医疗美容机构药械质量监管十项措施,让医疗美容机构真正“美起来”。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美容服务需求日渐旺盛,医疗美容行业迅速发展,但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问题仍然存在,亟待解决。
  十项措施主要包括:将行政处罚信息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将检查中多次发现问题、问题不认真整改、一年2次以上被行政处罚或违法情节严重的医疗美容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年不少于2次飞行检查;建立医疗美容机构人员数据库,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药械质量管理人纳入人员管理数据库,根据监管风险,实施动态分级管理;落实行刑衔接,将在监管执法中发现的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或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违法行为在行业内通报,对医疗美容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实行药械使用行为年度承诺等。
  据了解,本次推出的十项措施超过一半是首次提出。目的是为了更好聚焦社会关切,加强公众监督,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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