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走在法治建设前列

——江苏省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复议工作创新纪实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0年11月26日 A2 版)

  如何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江苏省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近年来摸索出了一条新路子:高标准审案,件件办成铁案;速裁审理,最快两个工作日结案;洞察防控风险,化解风险隐患;破解难题,消除职业索赔困扰;发布预警信息,杜绝行政执法瑕疵。

案件速审 件件都是铁案
  为了当好复议的裁决者,常州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举措提高审案效率。该局指派业务骨干担任案件主办人,以司法办案的高标准审理复议案件,确保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经得起司法裁判的考验。一年多来,有15件复议决定虽被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但经法院审理裁判,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无一败诉。为了提高办案的质量与效率,案件主办人新创“速裁式”审理模式。2019年,案件从立案受理到结案,用时最少的只用了10个工作日,远低于60日的法定审限。
  此外,该局积极尝试“两个工作日办结”的审案方式。以张某不服某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申请复议为例。该局2020年5月11日收到复议申请审查立案,5月20日收到答复材料后依法审理即行作出复议决定书,并于当天寄给了双方当事人。该案实际审期缩短至8个工作日,扣除被申请人答复占用的时间,案件的实际办理期只有2个工作日。

防控风险 消除894万元国家赔偿隐患
  复议机关如何站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稳妥办理案件,坚决避免普通的行政争议演变为风险隐患?
  2019年5月,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审理的一个复议案件就存在执法风险隐患。复议申请人为某法院审理的某破产清算案件的普通债权人,因破产企业财产不足分配,想通过破除该破产程序中某优先权人对破产企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来使自己的债权全额受偿,遂就破产企业与相关抵押权人之前办理的一起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某基层登记部门对该财产的抵押登记。
  该动产抵押登记标的物经破产评估价值为894万元,申请人持有一份红头文件,文件认定某大型储油罐为不动产性质,不应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抵押。若据此撤销先前办理的储油罐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就此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破除,894万元财产将划作普通财产由普通债权人受偿,抵押权人享有的优先债权无法清偿,必定会引发行政诉讼,并将提起巨额国家赔偿。
  案件主办人意识到其中隐藏的巨大风险隐患后,及时寻找突破口,最终找到了一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从而证明本案抵押标的物储油罐属动产,随后及时引导基层办案单位补充答复,继而作出了维持登记行为的复议决定。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审理,法院完全支持该复议决定。

破解职业 索赔难题预警执法瑕疵
  近年来,全国以“打假”“维权”为名发起的“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每年超100万件,不仅严重困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影响营商环境,且“职业索赔人”滥用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权利,挤占了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转换办案视角,创新办案思路,未从程序资格上否定申请人(举报人)的复议权,而是从实体上正面审理涉职业索赔的具体行政行为。
  2019年8月,该局陆续收到申请人甲某不服多家基层执法部门就某商品举报处理结果的复议申请6件。甲某同时提交了相关红头文件和多份他市执法部门对此类似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北京某法院的判决书。
  面对申请人提供的生效行政处罚案例和司法判例,案件主办人查阅了生效案例定性所依据的三份材料。从案件的争议焦点入手,逐一分析,对申请人的不合理复议请求不予支持。甲某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不仅未提起行政诉讼,且此后再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在此之前,该职业索赔人在短短3个月内仅向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就高达14件,占2019年全局复议案件收案总数的29.2%。
  此外,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利用市场监管法制微信工作群发布“执法风险预警”提示,基层法制部门收到后及时向各业务执法部门转发,成效明显。同时,对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执法部门存在的个案瑕疵,提出行政建议书,向办案单位指出案件问题所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行政建议。目前,已累计向相关基层执法部门发出6份行政建议书,为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政常态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张胥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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