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报告
本报讯 (记者 倪 泰)12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就《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分组审议。与会人员表示,要针对新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的现状,抓紧完善法律的配套制度,提高法律的精准度和可操作性,依法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氛围。
报告显示,今年9月至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首次运用大数据技术,抓取互联网舆情数据约4851万条,对2011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社会关注度、执法司法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全面分析。针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市场混淆热点难点问题,执法检查组深入浙江杭州、江苏苏州进行专项检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了解实际情况并形成报告,为重点研判和检查互联网经济领域法律实施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报告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基础性法律,1993年制定实施,2017年全面修订,2019年修改完善。从执法检查结果看,市场竞争秩序得到较好维护,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法律贯彻实施情况总体向好。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开展反不正当竞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出台《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有委员在会上指出,针对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等出现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利用新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抓紧梳理研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配套制度,明确认定的条件,细化处罚梯度,提升法律的精准度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和协调,增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关法律的一致性和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