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特殊食品消费环境 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学党史办实事纵览
开栏的话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党组的动员和部署,针对群众在选购特殊食品过程中存在的误区和消费陷阱,全国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条线学党史、办实事,着力在提升监管效能,促进特殊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下功夫,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本版自今日起开设“学党史办实事”专栏,定期刊发全国特殊食品行业动向、监管举措、典型案例、科普知识、法规解读、消费提示等内容,旨在让群众科学认识特殊食品,增强理性消费意识,努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总局特殊食品司党支部把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以深学促实干,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进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推动国产保健食品备案“跨省通办”见成效
4月29日到30日,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周石平带队到福建调研,深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了解国产保健食品备案“跨省通办”工作情况,实地解决问题。
周石平听取了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生产许可、跨省通办、好差评系统的工作情况介绍以及建议和意见,实地走访了福建省、福州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周石平指出,特殊食品司要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以“强监管 保安全 提质量 惠民生”为主题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国产保健食品备案“跨省通办”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的改革创新,优化业务流程、完善业务系统、拓展服务方式、丰富办事渠道,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下一步,特殊食品司将继续加强与各省区市和保健食品市场主体的沟通交流,全面推动国产保健食品备案“跨省通办”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鼓励企业研发,促进保健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增强群众保健食品消费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探索构建罕见病特医食品应急审评机制
4月25日至28日,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探索构建罕见病特医食品应急审评机制,保障罕见病患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副司长马福祥一行到上海、江苏开展调研。
调研组一行赴上海市2家代表性医疗机构、江苏省2家代表性生产企业开展了罕见病类特医食品的市场需求、供给使用、研发生产等情况调研,并组织召开 4次座谈交流会。
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医疗机构、企业负责人关于罕见病患儿的发病率、特医食品在医院的使用情况,企业发展历程、罕见病特医食品项目简介、产品质量安全和罕见病特医食品未来规划及临床研究成果等方面的汇报,全面了解企业已申报罕见病特医食品的研发、检验等情况。
随后,调研组就相关政策解读、企业面临的困难等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并就企业关心的原辅料采购、产品质量安全、共线生产、罕见病特医食品产业发展等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
马福祥表示,大健康产业与特医食品的关系非常密切,随着老龄社会的临近,对特医食品的需求会越来越多。针对医疗机构和企业反馈的问题,特殊食品司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审批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罕见病特医食品注册审批要积极优化审评流程,加快审批项目,让企业早日拿证投入生产,努力满足国内罕见病特殊人群的需求。
组织宣贯《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
4月22日,特殊食品司委托江苏省和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扬州组织宣贯《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旨在进一步强化特殊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基层监管部门规范检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结合总局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安排,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
根据前期的需求调研摸底情况,宣贯会精心安排了相关内容。一是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监管人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和监管工作实践,讲解《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二是特殊食品司婴配食品注册处相关同志解读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的合规性;三是江苏省局代表介绍特殊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和创新经验,四川省局特殊食品处介绍通过婴幼儿配方乳粉溯源检查倒逼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方面的经验,辽宁省局介绍了结合信用监管推进企业诚信自律落实主体责任、解决监管资源缺乏的难题。江苏省局特殊食品监管处与江苏省卫健厅医政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其在医院环节分工合作、做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监管的创新经验。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特殊食品监管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将苗头性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同时,要寓服务于监管,把监管工作纳入新发展阶段和新发展格局中去考虑,推动特殊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周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