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剑指网络直播带货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06月29日 A5 版)

  近年来,直播带货销售模式在电商行业发展迅猛,在带来丰富消费体验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如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消费侵权、不正当竞争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问题。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直播带货市场秩序,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该局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公安、网信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的监测监管,弥补了单一部门监测手段有限、取证设备缺乏等短板,有效消除了监管盲区;利用社会资源推进“以网管网”,挖掘经营主体数据资源,监测各类直播带货经营行为,强化对快手、抖音、腾讯视频号的巡查;对新型违法行为和违法领域进行优先监测、优先研判、优先介入,织密网络市场监管网,打击经营者在新领域利用新技术开展的新型违法经营活动。
  在全国尚缺少成熟、可借鉴的监管经验的情况下,该局针对网络直播带货案件法律适用难、源头监测难、线索落地难问题,以案例打造网络直播带货案件的“办案模板”。该局重点围绕社会关注的网络热点、焦点和民生问题,大力打击网络直播带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网络市场交易秩序等违法行为。
  该局通过将大数据监测与人工重点监测相结合,多层面、多渠道拓展案源,深挖线索,积极取证固证,在案件查办上取得了较大突破。该局在全省11个地市首次对网络直播带货这一新兴监管领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批量查处了以直播带货侵犯消费者权益、价格欺诈、贬低他人、虚假宣传、风水迷信、不按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等12件典型案件,丰富了全省综合执法的理论与实践,为市场监管系统查办网络直播带货违法案件提供了参考。
  同时,该局以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坚持预防与惩戒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多次组织大同粉丝达30万以上的直播电商开展电子商务、广告、反不正当竞争、合同、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局巡查快手、抖音、微信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217次,认证号131个、非认证号396个;现场检查网络直播带货经营主体36家,约谈轻微违法经营主体13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份,向各区县局、执法队交办案源线索11条;市局立案调查直播带货违法案件12件,结案10件(另2件因罚款数额较大,正在对当事人申辩材料进行复核),对网络直播带货违法经营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冯小婧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