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
浙江开出首张有关行政处罚单
本报讯 “电子烟也是烟,大部分电子烟也含尼古丁。未成年人呼吸系统尚未发育成熟,吸电子烟会对肺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使用不当还可能导致烟碱中毒。”日前,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烟草专卖局查处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执法人员现场向学生讲解吸食电子烟的危害。
近年来,在不良商家的引诱下,不少未成年人染上了吸电子烟的恶习。长兴县烟草专卖局接到家长投诉称,辖区内某电子烟实体店向在校未成年学生销售电子烟。该局立即联合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对涉事电子烟实体店开展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询问了涉事商家、销售人员以及现场购买电子烟的学生,同时调取查看商场的视频监控记录及店铺收银记录,发现该店未履行有关查验义务,违规向两名在校初中生销售电子烟烟弹各1枚。当事人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长兴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电子烟企业将目标客户瞄准青少年群体,利用青少年好奇心重、容易接受新事物的特点,诱导他们把吸电子烟作为一种时尚行为。一些商家为了提高产品对青少年的吸引力,还在产品中随意加入各种添加剂,改变电子烟的口味和颜色,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今年6月1日,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在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的第五十九条中,明确了对电子烟的管制。今年6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大涉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这是长兴县开出的全省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政处罚单。”当地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行政处罚只是手段,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才是执法的目的。希望通过案件的查处,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共同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良好环境。
据了解,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联合烟草管理部门此前启动了实施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监管部门强化联动执法,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加强中小学校周边商店、超市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的监管。执法人员增加对电子烟实体店的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行为、发布虚假违法电子烟广告行为,严格督促电子烟实体店落实明示承诺要求,采取有效的年龄、身份核验措施,避免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