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完善婴配特医食品企业安全信息追溯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08月19日 A7 版)

  本报讯 8月1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履行食品安全追溯责任,实现相关特殊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进一步提升本市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通知要求,上海市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以及经营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连锁超市、药品零售企业、中型以上食品店(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食品商店)等,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义务,通过自建系统,或采用第三方技术机构服务等方式,建立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并将追溯信息上传至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按照通知内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建立推进全市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信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监督管理。相关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开展业务对接与技术培训,指导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履行相应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引导行业自律,推进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信息追溯体系建设。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局要将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追溯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关键点列入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会同相关行业协会或技术支持单位组织开展关于追溯记录、追溯程序、追溯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或虽建立过程追溯但信息不全、信息缺失、信息不真实的企业,要依法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追溯义务;要加强宣传推广,拓展为消费者提供查询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渠道;要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等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鼓励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便捷查询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提高查询使用率,提升感受度。

□文 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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