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地理标志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08月31日 A3 版)

  【内容摘要】为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在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农业增收、农民致富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城乡一体高质量发展,福建省龙岩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地理标志的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就实施地标兴业富农战略、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乡村振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的一个至为关键的课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大力发展以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重要文件相继规定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与乡村振兴战略关系密切、依存度高,所蕴含的巨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日益凸显。目前,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的相关产值超过1万亿元,成为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推动外贸外交的重要领域。
  龙岩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是福建省最重要的三条大江——闽江、九龙江、汀江的发源地,河洛文化、客家文化和土著文化交相融合,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以及悠久的人文因素孕育了丰富的名优特农副产品。站在“十四五”规划的新起点,最大化发挥龙岩市特产资源价值,培育和保护好地理标志,既是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当仁不让的职责和使命,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扶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

一、龙岩市地理标志发展现状
  近年来,龙岩市立足闽西实际,通过政府引领,部门推动,企业、协会共同发力,有效保护龙岩优质特色产品,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培育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龙岩市各级政府对地理标志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对新认定的地理标志商标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发展意见的通知》规定,对涉农、服务注册商标每件奖励1000元。《上杭县强农惠农政策2020-2021》规定,对被新核准注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在享受上级补助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15万元/件。连城县市场监管局对涉农、服务注册商标每件奖励2000元。漳平市市场监管局对新认定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2016年以来,龙岩市地理标志获得省级奖励资金560万元,市级财政奖励280万元。政府政策的制定,为地理标志品牌创建和产业壮大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部门的有力推动让政策落地生根。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明确了开展调查研究挖掘特色产品、加强指导培育特色品牌、发挥品牌效应引领产业发展的“三步走”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培育申报发展工作。每年举办和召开地理标志工作推进会、培训班和巡回宣讲活动,整体推进地理标志注册和运用工作。对老字号、非遗产品在品牌开发和保护上进行指导,引导全市11件老字号产品和12件非遗项目产品成功获得地理标志商标。

二、龙岩市地理标志发展的主要瓶颈和问题
  近几年,龙岩市地理标志产品工作虽然取得可喜的成绩,但由于产品科技含量低、高品质产品少,优势特色发掘不足、标准偏低,范围控制不严格、不规范,影响力和公信力弱,质量标准体系及质量追溯机制缺失、地理标志产品运营能力弱等原因,品牌优势未能充分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1.产品结构单一,产业延伸难。农业产业集群“低、小、散、弱”问题比较突出,有些产业规模较小,如葛平花生;一些农产品属于周期性的作物,只能季节性销售,如金橘、油柰。
  2.理念认识不足,管理不规范。对地理标志的概念、发展潜力、经济效应的认知还不全面、不深刻,对培育地标产品的资金、精力投入不足,对获取专有使用权缺乏积极性。同时,一些行业协会对地标的规范管理意识不强,未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3.龙头企业规模小,竞争能力不强。龙头企业的牵动能力直接决定着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的规模和成效。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品牌创建的主体和关键,而龙岩市地理标志的规模偏小,企业结构有待优化,相当多的地理标志龙头企业不突出、作用不强,小企业众多。

三、推动龙岩市地理标志发展的对策建议
  地理标志产业,没有政府主导,产业难以形成聚集合力;没有部门推动、企业主营,政府主导落不到实处。所以,政府、职能部门、龙头企业和协会三架马车同驱动,才能促进龙岩市地理标志农产品快速发展壮大。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协会和涉农企业唱主角、市场运作”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申报一批、扶持一批、储备一批”及“培育、推广两条路一起走”的发展规划有序进行,增量提质增效益,最终实现地标引领下的产业链延伸,助力农村农业发展。
  (一)政策引领,高位推动
  强化政府服务,变“引导”为“主导”,要将地理标志培育工作列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从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支持。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全市性的地理标志工作推进协调机构,加强规划引领和制度建设,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在县级以上政府建立政府主导、市场监管局牵头、部门协作的地理标志工作机制,由市场监管、农业、民政、文化、商务、旅游、地方志等相关部门参加。二是打响区域公用品牌。围绕做精做强农产品品牌,以地理标志产品为产业基础,创建并打响如“红古田”“漳平水仙”等区域公用品牌,并形成与企业品牌、合作社品牌、农户品牌等的母子品牌协同关系,创造区域与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品牌互动模式,形成区域、产业、企业、农户的合纵连横,加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广。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建议地方政府设立“地标”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培育、培训、指导“地标”企业商标注册、创品牌,宣传、参展、推介“地标”产品,打品牌,闯市场,提升“地标”产品品牌效应。
  (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
  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保护工作涉及不同级别、不同系统多个单位的协调联动。申报程序严格、申报周期较长、申报资料较多,每个环节缺一不可,需要建立多方协调合作机制。如在市级层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统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落实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发展规划。在区级层面,组织市场监管、区志办、种植业发展服务、气象等单位建立工作机构,集中办理相关事项,整合力量,实现信息、资源、人才共享。县级政府应将地标产品保护工作纳入有关乡镇、有关部门考核范围,鼓励具有不可复制性和较高知名度的传统品牌及时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创建主体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三)标准先行,规范品质
  标准先行,注重品质提升,将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化建设。要制定地标产品标准化管控方案,强化地理标志的规范使用,做到注册一个,规范使用一个。从生产源头抓好地标产品的品质管理,全面加强源头管控,确保地标产品品质。认真做好地标产品的升级换代,推动建立“地理标志产品+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日趋规范化、标准化,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凸显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牌价值。
  (四)培育龙头,示范推动
  选择具有发展潜力的生产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给予优惠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建立县领导、部门联系企业工作制度,对被列为重点扶持的企业加强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品牌创建工作,使之成为行业品牌创建龙头企业,发挥规模效应。在龙岩市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中,重点选择若干产业特色鲜明、发展规模适度、市场潜力大、品牌影响广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示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从而带动农户增收。
  (五)业态融合,加强推介
  利用地理标志丰富的人文历史底蕴,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与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地标小镇”“地标驿站”“地标示范村”等可视性地标载体,推动地理标志产业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业态有机结合。引导地标所有人通过举办或参加“地标产品展”“地标产品品鉴会”,以及开办“地标产品店”、建设“地标网站”等活动和方式,让消费者更为便捷地选购地域特色农产品。
  (六)智慧监管,保护品牌
  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不断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建议整合全市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信息,探索建立“龙岩市地理标志运用平台”,为龙岩市地理标志注册培育、使用管理、保护维权及宣传推广提供数据支持,实现地理标志智慧监管。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的违法行为。尤其是针对假冒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网上售卖,特有资源和品质优势受冲击等问题,依法大力维权,借鉴漳州市创建地理标志互联网监管平台的经验,运用大数据监测手段,对电商销售和授权信息进行自动筛查,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

□福建省龙岩市市场监管局课题组 童 涛 廖添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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