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消费警示信息发布有巧思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12月03日 A4版)

  本报讯 今年以来,河北省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消费警示作用,大力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理性消费,有效规避消费陷阱,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该局已发布消费警示提示43件。
  据邯郸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警示信息发布直接面向广大群众,为确保警示内容严谨、发布及时、受众广泛,该局从三方面发力。
  在严格发布程序、确保严谨性方面,要求所发布警示的事实数据必须准确无误,避免武断和极端片面地看问题,相关信息来源必须权威,文字表述必须严谨、经得起推敲,让消费者在了解消费信息之余,还可以学到安全消费知识,增长见识。
  在抓好发布节点、把握时效性方面,针对不同时间节点,接合本地消费热点,有针对性地发布消费警示。例如,在极端天气情况下发布“雨雪冰冻天气下特种设备安全防控的预警”,在中秋国庆期间发布“吃、穿、住、行市场安全消费警示”,在“六一”儿童节期间发布“儿童消费服务或儿童用品的投诉举报典型案例”等。
  在拓展发布渠道、提高广泛性方面,在市局网站设置消费警示专栏,与其他媒体平台合作发布消费警示。同时,新增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力争最大范围地覆盖到辖区群众,不断提高消费警示知晓度。

□赵春辉 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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