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表彰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12月22日 A1版)

  本报讯 (记者 陈和华)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弘扬正气,进一步增强广大消协组织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决定,授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等160个单位“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杨文成等220名同志“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和广大消协工作人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消协组织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涌现出一批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工作高效、纪律严明的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21年9月,中消协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最终评选出先进集体160个、先进个人220名(获奖名单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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