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点抽检民生领域食用农产品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12月23日 A3版)

  本报讯 今年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以及市食安办《关于开展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食用农产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为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6月11日,执法总队二支队组织召开全市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提醒告诫会,会上及时传达专项检查有关要求,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上海江桥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参加会议。
  8月—11月,执法总队二支队出动300余人次开展4轮食用农产品抽检行动,涉及宝山、奉贤、浦东、金山等8区10余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包括全市所有一级批发市场以及部分二级批发市场。此次行动重点针对批发市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场内经营者索证索票情况开展检查,对场内销售蔬果类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水产品中抗生素以及重金属残留情况开展抽检,共检查市场内摊位204家,开展监督抽检150件,快速检测846件,其中1件海产品检出不合格(重金属镉超标)。执法总队二支队已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追踪涉案产品来源并通报相关省市市场监管部门。
  对检查中发现的34家摊位存在未能提供进货凭证、产品合格证明、供应商资质等索证索票材料,执法总队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整改,并通知相关区市场监管局跟踪落实整改。
  执法总队负责人表示,将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食品安全问题,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苏永辉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