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紧“钱袋子”谨防套路深

江西发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2月17日 A3 版)

  本报讯 春节过后,很多人选择将年终奖、结算工资等用来投资理财、让“钱生钱”。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提醒社会公众提高对非法集资的认识,谨防非法集资套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今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以“防范非法集资、守护幸福生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据介绍,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违法行为。
  在风险提示中,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总结了7种非法集资形式。一是假借P2P为名,吸收资金后进入平台账户形成资金池,行非法集资之实,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款就无法兑现。二是违反私募基金募资规定,假借私募基金为名,不设投资门槛,不限投资人数,公开宣传销售所谓“基金”。三是开设投资管理公司,宣称有专业操盘手可以代为操作期货、外汇、贵金属等交易,或者宣称购买国外公司股权,承诺本息安全,欺骗投资人在交易平台上开立账户后交由不法分子代为管理。四是以发售原始股权为名向投资人虚构上市回报,诱骗投资人投资,将投资款置于高风险之中。五是以“移动商城”“自选超市”等名义,承诺向指定账户充值一定金额钱款免费赠送日用品、一定期限返还充值款来诱骗消费者投资。六是以投资养老基地、预售养老床位等项目名义诱骗老年消费者参加非法集资。七是虚构融资租赁项目,谎称将标的出租给第三方,在融资租赁公司与第三方公司之间形成债权,由第三方公司返还标的本金和利息。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任何投资都有风险,警惕“稳赚不赔有丰厚回报”投资宣传。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表现形式多样,但高利息低风险是其不变的套路。远离非法集资套路,避免贪念、杜绝盲目投资才是正道。

□程旭亮 李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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