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查处擅自销售冰墩墩案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2月26日 A2版)

  本报讯 2月18日,经立案调查,浙江省桐乡市某超市因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擅自销售冰墩墩,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被桐乡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1.5万元。
  据了解,2月9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超市进行检查时,现场发现当事人正在微信小程序上预售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摆件和挂链,且当事人不能提供由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提供的许可文件。
  经查,当事人于2月8日开始在微信小程序上预售冰墩墩摆件和挂链,截至次日被查获时,已销售冰墩墩摆件429件、冰墩墩挂链806件。据执法人员介绍,当事人未获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擅自销售奥林匹克标志产品冰墩墩,其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仅为预售、能够立即整改并全部退款,且属初次违法,故建议从轻处罚。最终,当事人被依法罚款1.5万元。
  执法人员表示,知识产权的价值被普遍认为是全球经济发展中最重要和最关键的核心价值。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履职尽责,大力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氛围。

□张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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