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青城市监催字〔2022〕030801号
青岛市城阳区街里炭火餐厅(毛培昌):
本局于2021年9月4日向你送达了《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城市监处字〔2021〕99号),决定对你罚款6.9万元。你至今未按照该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罚款6.9万元及加处罚款6.9万元。
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青城市监催字〔2022〕030801号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刘杰 赵昆
联系电话:0532-66737228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