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出生”与“健康成长”并重

镇江以《条例》为指引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3月24日 A2版)

  本报讯“我本来想把公司注销的,没想到现在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歇业备案’”。这个政策太好了,既减少了开支,又保留了原有的名称字号。”3月7日,江苏省丹阳市导墅镇新征电脑耗材经营部负责人潘先生办理了“歇业备案”,成为了镇江市首家办理该业务的市场主体,顺利进入“休眠期”。
  “留得青山、赢得未来”。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优质的营商环境。镇江市市场监管局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采取多项措施,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并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宣传形式多维度。镇江市各级登记机关通过显示屏、微信群、公众号,播放宣传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页等多种方式介绍讲解《条例》,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
  普及内容有深度。该局召开专题党组学习会,从《条例》出台背景、内容及亮点进行宣讲解读;督促全市登记条线人员认真学习《条例》,更准确地为市场主体提供登记服务,提升《条例》落地生根的质量。
  助推发展有力度。结合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开展的“送政策、纾企困”“暖企先锋行”等服务进园区活动,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条例》宣讲,并对企业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快速回应企业诉求。
  结合《条例》有关规定,该局将不断提升登记便利度,执行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流程,实现审批零见面、办事零障碍、服务零延迟、退出零门槛的目标;全面落实涉企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打造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放宽准入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实施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确保“放得开,管得住”。
  下一步,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构建“自由出生”与“健康成长”并重的优质营商环境,留得市场主体这片青山,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能增势。

□葛广研 刘凌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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