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发生误饮醇基燃料事故,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风险警示

勿把燃料当美酒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3月26日 A1版)

  本报讯 (记者 颜 伟)3月23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石通村发生误饮醇基燃料的中毒事件,造成4人死亡,13人住院治疗。就此事件,四川省市场监管局24日深夜通过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风险警示。
  据了解,3月23日16时26分,泸州市纳溪区政府值班室接区公安分局报告:丰乐镇有4人死亡。经调查核实,4名死者都曾于3月21日晚在丰乐镇石通村参加同一场丧事并就餐。公安机关提取死者血样送检,检测出甲醇成分。结合公安机关调查和医疗救治专家诊断,死亡人员符合甲醇中毒特征,经进一步调查,大量证据证明是使用者把具有酒精气味的醇基燃料当成了白酒食用,系误食醇基燃料所致。截至目前,除4名死者外,还有13人因误饮醇基燃料在医院接受观察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该案发生后,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立即行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到后续工作中。3月24日深夜,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就醇基燃料发布风险警示:多数情况下,醇基燃料与食用酒精均是透明无色液体,从视觉上不易区分。醇基燃料的气味似酒精,根据成分配比的不同稍有差异,有时会带有些许刺鼻气味,但对气味不敏感的人群从嗅觉上亦难分辨。加上部分采用甲醇为主体的醇基燃料,可能在口味上也和酒精类似,因而容易发生误饮。
  为避免误饮醇基燃料,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建议,对购买使用的醇基燃料要做好“醇基燃料,严禁饮用”“有毒燃料,不可食用”等醒目标签标识,指定专人管理,专门存放,严禁同食用酒精、散装白酒等食品混合存放,严防误将醇基燃料当白酒饮用。各乡镇(街道)对农村集体聚餐中白酒、醇基燃料等使用进行宣传指导,引导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从正规渠道购买饮用白酒,做好勿过量饮酒宣传,谨防酒精中毒等事件发生。避免在农村集体聚餐中使用醇基液体燃料,严防因误食引发的中毒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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