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推进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6月17日 A3版)

  本报讯 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日前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暂行)》和2022年完善版《安徽省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试行)》,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全市基层所高质量高标准建设。
  2021年4月,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承担总局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国首批试点任务,经过市县两级的共同努力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内容细化为组织设置、综合管理、业务规范、特色工作、基础保障等5个方面62个子项,明确市场监管所主要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窗口服务标准,建立各环节监督检查规程、办公设施管理规范、投诉举报工作规范等一整套制度规范,试点工作的成效受到了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
  2021年9月,滁州市局在已有试点的基础上,下发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和目标任务。按照推进计划步骤,2021年各县市区至少完成1个“样板所”,2022年底前建成标准所的总数比例不低于70%,2023年底全市实现100%市场监管所达标。
  近期,滁州市局对天长、明光、定远、凤阳等地推进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各地整体推进效果比较明显,基层所全面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不同程度存在执法装备器材不够到位、快检室建设相对滞后、视频会议系统通联不够顺畅等共性问题,制约市场监管所长远发展和全市整体建设任务高标准完成。
  接下来,滁州市局将对照总局、省局规范要求,围绕当前基层所建设的弱项短板,进一步梳理经验,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调度,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负责任的担当作为、啃硬骨的决心意志、高标准的工作成效,力促全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时完成、走在前列。

□徐以成 李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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