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者遇到汽车三包争议后有规可循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部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国家标准解读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7月12日 A7 版)

  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
  GB/T 29632-2021《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部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

标准制定背景
  GB/T 29632—2013《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工作出现了一些变化,同时也面临着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但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如动力蓄电池和行驶驱动电机等还没有专项的质量担保要求。二是汽车购买初期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缺乏相应的退换车条款,汽车生产者和销售者、修理者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针对三包有效期起算时间、退换车使用补偿系数过高等问题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有必要对相关条款进行优化和调整,同时健全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机制。

标准主要内容
  (一)主要总成和其主要零部件种类范围
  标准规定了生产者需要明示的主要总成及其主要零部件的范围。
  汽车总成包括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其中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为新增内容。在确定上述四个总成的主要零部件范围时,主要对零部件的价值、对整车功能的影响以及维修便利性等因素进行重点考量。其中,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部件没有调整,动力蓄电池的主要零部件包括电芯和动力蓄电池箱体,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定子组件、转子组件、轴承和壳体。
  (二)汽车系统和其主要零部件种类范围
  标准规定了生产者需要明示的主要系统和其主要零部件范围。
  汽车系统包括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和车身。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标准在汽车系统中增加了污染控制装置,倒逼企业提高污染控制装置的产品质量。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车身系统的主要零部件没有调整。污染控制装置中,将价值高、起主要作用的零部件纳入主要零部件范围。传动系统中,考虑到很多电动汽车采用单级减速器传递动力,与传统汽车基于变速器的结构有明显区别,因此在传动系统的主要零部件中增加了减速器。
  (三)三包凭证
  标准规定了汽车三包凭证应包括的内容,并在附录中给出了三包凭证的推荐样式。三包凭证中,产品信息、生产者/修理者/销售者信息、三包条款、主要总成和系统的主要零部件种类范围、特殊零部件种类范围、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质量保证期等内容没有调整。
  三包凭证中新加入填写“交付信息”的要求,包括开具购车发票的日期和交付车辆的日期,旨在落实新修订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开具购车发票日期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计算”的要求。
  另外,标准对应增加了明示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的要求细则和样式。
  (四)其他内容
  将标准中的易损耗零部件中的“离合器片”改为“离合器片(手动变速器)”,“蓄电池”改为“蓄电池(12V)”。为适应数据电子化的趋势和消费者阅读习惯,明确了三包凭证可以采用电子版或纸质版。针对平行进口汽车领域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对采用商业保险提供三包服务的平行进口汽车,要求在三包凭证上明示三包保险信息。

标准实施意义
  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之间在提高质量担保水平方面良性竞争,构建良性的汽车消费秩序。此外,还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遇到汽车三包争议后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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