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消费测评”不能成为“橡皮泥”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7月15日 A3版)

  对同一种商品,某测评博主给出好评,另一位博主给出差评。在消费测评领域,这样的对立式测评并非个例,甚至比比皆是。实际上,对立式测评只是“第三方消费测评”乱象的一个缩影。测评随意性强、标准不一、注水严重,测评结果形形色色、各说各话,已经成为“第三方消费测评”的普遍“特征”。
  诚然,专业、客观、公正的消费测评能够向消费者提供有价值的消费参考,帮助消费者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商品,有助于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降低消费者的试错成本,也能对企业形成监督效应,帮助企业发现问题,优化商品质量和功能体验。但是,如果消费测评失去了第三方的中立客观立场,受到各种营销因素的不良干扰,成了“乱评”,屡屡注水失真,其测评结果不仅不能给消费者一双看“透”商品的慧眼,反而会让消费者陷入更加迷茫的状态,很容易对消费者形成误导。当下种种乱象,极易让消费测评丧失应有的监督影响力,沦为商家掩盖问题、虚假宣传、恶意竞争的工具,以及妨碍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欺骗消费者的推手。
  消费测评本质上属于消费监督的一种表现形式,而消费监督须恪守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第三方消费测评”不能成为随意揉捏的“橡皮泥”,相关测评主体不能任性而为,想咋评就咋评。揆度测评领域出现大量差异式甚至对立式测评的原因,有测评的侧重点、标准和主观体验不同,也有测评受到商业捆绑、收费等“场外”因素干扰的影响,这样的测评行为已经涉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业诋毁等违法侵权行为。
  笔者认为,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消费测评的重视,依法治理消费测评乱象,规范消费测评行为。有必要给消费测评立个法律规矩或监管规矩,针对消费测评的检测方法、标准、流程等发布指南,划清消费测评的权利义务边界和底线,拉出消费测评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禁止“收费乱评”“假测评真带货”行为,要求营销类测评主体标明测评的广告属性,严查打着消费测评的旗号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行为,让违法者付出法律代价,荡涤消费测评领域中的邪气,把消费测评导入诚信、公正、健康、有序的轨道。同时,相关平台也应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履行主体管理责任,加强对消费测评行为的监督,发现测评主体涉嫌失信违法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干预,并报告监管部门。

□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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