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公开征求保健食品新功能技术评价实施细则意见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8月04日 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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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周 萍)8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求《保健食品新功能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规范保健食品新功能的技术评价工作,市场监管总局根据《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章,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新功能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
  据了解,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bjspbjgn@cfe-samr.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保健食品新功能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也可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并在信封上注明“《保健食品新功能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细则共六章,分别为总则、验证评价、材料接收、评价内容、监测评价和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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