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煤超疯” 稳价没商量

——市场监管部门严打哄抬煤价行为纪实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8月18日 A1版)

  “入伏”以来,全国气温“爆表”,部分地区最高气温超40摄氏度,持续高温让用电负荷继续攀升。
  煤电是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顶梁柱”,而前段时间煤炭价格持续整体高位,让煤电企业成本大大增加。叫苦不迭的企业纷纷在政务平台留言,迫切希望政府“管一管”。市场监管总局擎利剑,出重拳,明红线,严规范,对哄抬煤价打出“组合拳”,保障群众“清凉一夏”。
煤价疯涨高“烧”不退
  煤价稳才能电价稳。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煤电占全社会发电量约60%,是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顶梁柱”,做好电煤保供稳价工作意义重大。
  从国内看,自2021年4月以来,沿海煤炭市场供应整体偏紧,港口市场价格行情高位运行,同时受国内多地煤矿产量受限、大秦线检修影响煤炭运输等因素影响,电煤库存降至往年偏低水平。同时,今年5月全国迎来大面积复工复产,6月之后居民用电也陆续进入旺季,带动用电量和耗煤量大幅提升。供需矛盾之下,国内煤价持续疯涨,动力煤和焦煤价格不断刷新历史纪录。
  从国际看,今年,国际能源市场剧烈波动,持续推高全球煤炭价格,造成我国进口煤炭量减价升。据海关统计,今年前7个月,我国进口煤1.39亿吨,数量减少18.2%,而每吨均价上涨93.2%。
  对此,多部门出台多项举措,加大煤炭保供力度。4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申煤炭作为主体能源的作用,提出要落实地方稳产保供责任,充分释放先进产能,2022年将新增煤炭产能3亿吨。
  4月2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自5月1日起,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4月29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就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召开会议,要求煤炭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不低于年度煤炭产量80%签订中长期合同,严格落实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政策要求,推动应急保障合同补签到位。
  保供措施频出,煤价小幅回落,却仍然高“烧”不退。
  高企的煤价让火电企业遭受重创。7月22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今年以来,煤电企业采购的电煤综合价持续高于基准价上限,大型发电集团到场标煤单价同比上涨34.5%,全国煤电企业因电煤价格上涨导致电煤采购成本同比额外增加2000亿元左右。大型发电集团超过一半以上的煤电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以火电龙头企业华能国际为例,上半年净利润亏损超30亿元。
  叠加疫情影响,煤价持续高位,让企业用能成本大幅提高,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生存发展无疑雪上加霜。在政务平台上,多家中小企业留言呼吁:“煤价一个月从每吨900元涨到1900元,让我们如何复工复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快来管管吧。”
擎利剑治乱象“降温”
  为让煤价“退烧降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接连作出部署。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强调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供稳价,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严厉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并公开曝光。
  今年6月,国务院召开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再次强调要做好电煤保量稳价工作,确保今年用电安全。
  利剑出鞘。为服务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各地开展煤炭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今年6月到9月为集中检查期,重点检查电煤,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山西、陕西、内蒙古“三西”地区,是我国主要的煤炭生产地区及供应区。产煤三大省的原煤产量占全国的70.33%,担负着保障东南沿海及西南地区工业发展煤炭供应的重任。
  7月17日至23日,总局剑指源头,在前期调研和线索摸排的基础上,抽调河南、河北、浙江、江苏、山东等地市场监管执法骨干,组成3个调查组,迎暑奔波,不惧“烤”验,分赴山西、陕西、内蒙古开展煤炭价格专项调查。
  参与专项调查的执法人员介绍,在调查开始前的一个月,总局就已充分准备:出台查处哄抬价格的指导意见,细化13条哄抬价格行为的具体情形,明晰法律红线;编制《煤炭价格行为检查方案》,细化检查步骤、证据提取、违法行为认定等,强化专项检查的统一性、规范性;组织煤炭、电力等企业、行业协会和交易中心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摸排违法线索。
  坑口价是煤炭买卖双方在坑口交易的价格,一般为裸价。执法人员牢牢扭住煤炭生产企业“坑口价”这个关键,对前期摸排的涉嫌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问题线索开展调查,重点对3个电煤主产区的煤炭企业开展检查,检查对象涵盖多个企业类型。
  8月5日,总局公布初步调查情况:18家煤炭企业被初步认定涉嫌哄抬价格,3家交易中心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同时,公布10起煤炭领域涉嫌价格违法行为案例。
齐发力护航煤价“稳”
  开展煤炭价格专项调查,让一些不法煤炭企业哄抬价格、煤炭交易中心不执行政府定价等违法行为现出原形。
  记者了解到,不法煤炭企业采取各种隐蔽手段规避监管,主要采用三种哄抬价格方式:一是在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直接大幅提高销售价格;二是层层加价哄抬价格,煤炭生产企业通过关联贸易公司加价销售,推高价格;三是以化工煤名义高价销售动力煤,通过规避长协限价方式推高价格。
  “哄抬煤炭价格主要方式为直接提高销售价格和联合关联贸易公司共同提高价格。”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主任于左分析,总局公布的10起案例中有8个是直接提高销售价格,一个是联合关联贸易公司共同提高价格。
  “相比直接提高销售价格,联合关联贸易公司共同提高价格行为更为隐蔽,危害后果更为严重。”于左说。他举例道,在总局公布的一起案例中,涉案企业将所属煤矿生产的煤炭高价销售给关联贸易公司,关联贸易公司再加价售卖,推高销售价格。坑口原煤销售均价由2021年3月的385元/吨,经煤矿和贸易公司层层加价,提高至2021年10月的2054元/吨。
  在于左看来,上述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严重危害了煤炭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密切监测煤炭市场价格变化,严打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有助于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有效降低电力企业用煤成本,为经济稳增长创造有利条件。
  易煤资讯研究院总监张飞龙指出,为控制煤价在合理区间运行,发改委发布文件提出电煤长协和现货价格的合理区间。但从总局公布案例看,仍有不法煤企为躲避限价政策,把动力煤按照价高的化工煤出售,以及长协和现货捆绑销售的情况。“这会严重破坏供求结构稳定,只有加大对此类行为监管执法力度,才能更好助力服务宏观经济运行和保障民生。”张飞龙说。
  自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一直把加强电煤价格监管、降低发电企业负担和企业用能成本,作为服务市场主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据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负责人介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煤炭价格专项调查,推动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加强监管执法,规范煤炭领域价格秩序,促进煤炭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对价格法律政策宣贯,明确法律红线,督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严打哄抬煤价行为效果立竿见影。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自7月中旬以来,全国煤炭价格整体下行。截至8月15日,无烟煤价格1466.9元/吨,较上期下跌121.7元/吨,跌幅7.7%;焦煤价格为2009.4元/吨,较上期下跌183.5元/吨,跌幅8.4%。我国煤炭生产保持较快增长态势,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7月以来已生产原煤37266万吨,同比增长16.1%。
  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发布研报指出,随着保供稳价政策多管齐下,国内煤炭市场平稳运行,煤价将进入下行通道,火力发电成本压力有望得到缓解,尿素等化肥生产成本较高状况也将得到改善。
  “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人表示,煤炭是关乎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按照能源保供稳价工作要求,持续加强煤炭价格监管,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煤炭价格专项调查,全力以赴做好迎峰度夏能源保供稳价工作,更好服务宏观经济大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报记者 倪 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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