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自身定位 发挥报道优势

——对几家媒体“全国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京颁发”消息报道的对比分析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2月28日 A4版)

  2022年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北京市东城区悦宾饭馆经营者领到了全国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媒体对此事件进行了广泛报道。笔者收集了新华社、央广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质量新闻网、上观新闻等主流媒体,北京日报、新京报、北京青年报等北京本地媒体,以及《中国市场监管报》(以下简称本报),就此事件的消息报道,进行分析探讨。
相同之处
  一是新闻价值。《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明确各部门、各地区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的职责任务,提出各领域帮扶具体措施,有效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颁布后影响巨大,与全国登记在册的1亿多户个体工商户利益密切相关。同时,“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这件事与读者有着极近的心理距离,这意味着《条例》已经真正开始发挥作用,全国广大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带入己身思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要作出响应,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因此,“全国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京颁发”这一事实具有极大的新闻价值。
  二是稿件结构。本次收集到的各媒体报道稿,基本都采用“倒金字塔”结构,在新闻事实的阐述方面层次清晰,结构合理。
  三是时效性较强。各媒体的报道,都是在“全国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京颁发”发生当天进行写作并发出的,呈现在报纸版面上的消息则是次日。
  四是体裁。各媒体的报道体裁基本以消息为主,辅以现场侧记等。
不同之处
  一是标题。标题应当以尽可能简洁的语言交代尽可能多的信息。大部分的媒体报道标题为单行题,即“全国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在其余新闻信息的补充上则有所不同。
  值得关注的是,本报的标题部分最为不同,更强调此事件的意义:(引题)《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施行第一天,全国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京颁发。(主题)“激发亿万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信心”。
  执照颁发这一事实在引题中体现,主标题则是直接引用领取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当事人郭华的表达,以第一当事人的视角点明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直观且生动。
  《北京日报》则在引题处点明了直接变更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执照为经营者带来的好处所在:(引题)用“先注销后成立”节省成本延续历史。(主题)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个体执照在京颁发。
  由都市报发展而来的媒体,结合地域和媒体特征,其标题都更接地气,不追求“硬”新闻的表达,而追求“软”新闻的呈现,读起来更加生动。如:
  《北京青年报》标题:(引题)全国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京颁发。(主题)畅享改革红利四十年“胡同老店”迎来新发展。
  《新京报》标题:中国个体第一家“悦宾饭馆换照了,由第三代经营者接手”。
  上观新闻的标题:全国首家悦宾饭馆换照,“胡同老店”40多年历史延续。
  二是导语。导语是标题的延伸和补充。“《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1日下午,在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总局领导向郭华颁发了《条例》实施后的全国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各家媒体在导语中突出的基本信息。
  除此之外,《经济日报》在导语开头引用了一段郭华的陈述,以当事人第一视角吸引读者后,再缓缓叙述上文所说的基本信息。
  而《北京青年报》切入的视角较为独特,以小见大,关注改革开放四十年,悦宾饭馆作为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历程。标题紧扣老店畅享改革红利四十年,在导语中做了同样的体现。
  在本报消息稿的导语里,多了一个充满现场感的生动细节,“在热烈掌声中”一语充满了对《条例》实行后的期待与喜悦。
  三是正文。绝大部分的媒体报道按照“当事人郭华、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陈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直接变更经营者的重要意义——延伸解读《条例》独特性和重要意义——总局领导对《条例》执行的期待要求——个体工商户相关背景信息及其重要性——未来展望”的顺序进行内容排布。
  相比其他各家媒体报道,本报提供了第三方专家信源,对《条例》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解读。
  一篇好的消息报道,应当是客观、中立、真实的,在陈述事实的过程中,应当让多方信源交织发声,共同构成事实全景。在引用信源发言时,使用直接引语更显客观、真实、亲切,使用间接引语能在删繁就简后让关键信息更为突出,让内容更加精炼。而过多使用直接引语,会显得冗余,过多使用间接引语,读者阅读起来不够生动,也存在断章取义之嫌,不显真实客观,两者都有所不足,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应以平衡使用,相互照应为佳。
  本报在陈述《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时,除了使用当事人郭华的直接引语,生动直观之余,再无其他信源表态,结构不平衡,不够客观,略显遗憾。
  新华社的报道则将当事人信源和官方信源相结合,共同指出颁照活动和《条例》的独特性、重要性,相较于本报,结构更平衡,从商户和官方两个视角提供解读,深浅得当。提及有关负责人对《条例》的表态时,新华社用墨于其对未来《条例》的执行层面的要求,相比于本报关注其对《条例》重要性的陈述,落脚更实,有效信息更多。
  在央广网的报道中,还补充了《条例》在原有债权债务处理方便的规定,提供了《条例》更多更全的信息。央广网、中国经济网也做到了直接引语与间接引语相结合,且出现了具体人名。信源越明确,信息就更真实可靠。
  四是结尾。大部分媒体报道以描写未来展望或者补充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作结。
  关于个体工商户相关背景信息方面,本报、新华社及上观新闻采用的是全国个体工商户的数据,而中新网、《北京日报》《劳动午报》《新京报》《北京青年报》提供的是北京的个体工商户数据,后四家媒体是北京本地媒体,这样的选择符合其报纸定位。特别是中新网,还采访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得到其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表态。
结 语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各家媒体定位各有不同,认识到自身的特色与价值,不仅是媒体制订战略的出发点,也是记者撰文的落脚点。新闻报道有其标准和追求,是在消息的大框架之下,以各自的不同定位,努力展现不同于其他媒体的形态。

□熊 睿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