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一日起,淋浴器和净水机必须标注水效标识

北京朝阳开展水效标识专项检查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4月04日 A2版)

  本报讯 (记者 李 翔)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今年7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全部淋浴器、净水机均需标注水效标识。至此,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有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淋浴器、净水机五类。3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建材销售市场开展专项检查。
  在红星美凯龙北沙滩店,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包括淋浴器、净水机在内的5类商品水效率信息标识标注情况,并对淋浴器、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重点做解读。
  “水效标识应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产品通过网络交易的,还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标识。”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计量科执法人员赵梓伶介绍,根据实施规则规定,净水机产品在出厂前或入境前应加施标识,并加施在净水机本体正面或侧面显著位置。水效标识应在产品包装物上或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据了解,水效标识全称为用水产品用水效率信息标识,是指附在用水产品上的信息标签,用来表示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目的是为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效节水产品。2021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部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淋浴器、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的通知》,规定将淋浴器和净水机新增入《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计量科科长张倩表示,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均要求在2022年4月1日前全部加施水效标识,目录中新增的淋浴器和净水机,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2022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3年7月1日前加施水效标识。
  针对这一情况,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以服务促规范、以服务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宣传广度,帮助辖区内各生产、销售企业把握好新规实施过渡期,及时查漏补缺完成整改。据悉,今年7月1日起,销售者若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或不符合规定的水效标识产品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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