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四市联合出台市场监管领域清单
本报讯 (记者 颜 伟)7月10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德阳、眉山、资阳三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成德眉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自2023年8月10日起施行。
去年,成德眉资四市联合出台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免予处罚)清单。此后,四市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密切合作,直至此次共同完成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五清单”编制工作。上述清单是四川省首个由市级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综合性行政处罚裁量清单。
《清单》在充分调研和梳理四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事项落实情况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五类裁量规定,涵盖首违不罚(免予处罚)事项39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253项、减轻处罚事项57项、从轻处罚事项52项、从重处罚事项13项,确保行政处罚边界清晰、裁量有度。
《清单》综合考虑违法行为人主观状态和在违法行为中所处的地位和影响,违法行为损害利益大小、手段方式、危害等,细化“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危害后果严重”“减轻危害后果”“消除危害后果”等情形的适用条件和认定标准,涉及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广告、产品质量、网络交易、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合同监管、知识产权、计量等领域,明确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确保审慎执法、依法行政、助企纾困、为民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