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基层市场监管局(所)等级评定办法
本报讯 (记者 颜伟 通讯员 廖家乐)记者7月9日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息,该局日前制定出台了《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和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分别细化县级局、基层所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统筹推进省级试点局(所)考核验收和基层局(所)等级评定工作,紧抓基层建设实效。
《管理办法》对县级局和基层所达标验收及等级评定的标准、程序、组织、结果运用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分别设置加分项、扣分项和否定项,实行百分制打分。在指标体系上,县级局紧紧围绕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提出的“五大体系”,设置组织管理、市场服务、监管执法、人才支撑、基础保障等5个一级指标;基层所精准对接总局总体部署,设置组织机构、内部管理、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基础保障等5个一级指标,分别细化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确保建设标准和评分规则上下对应、前后衔接,更好检验基层建设成效。
该省将等级评定分为首次确认和逐级评定两个阶段,创建单位依据达标验收得分,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等级,经评定后首次确认等级;首次确认后实行逐级评定,创建单位自评符合上一等级条件的,可在下一评定周期按程序申报更高等级。据了解,该省在县级局中逐级开展“达标局”和“示范局”验收评定,基层所通过“达标所”验收后,可依次申报三至五星所。
为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减轻基层负担,打分结果同时适用于试点验收及等级申报。基层局(所)得分在75分以上,即视为“两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达到规定标准,通过考核验收成为“达标局(所)”。县级局得分在90分以上可申报“示范局”;基层所得分在85、90、95分以上,可分别申报三星、四星、五星所。同时,适当降低民族地区申报评定分值。
目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验收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正式启动验收评定工作。按照既定计划,将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县局业务骨干和专家库成员组建考评小组,对120个试点局(所)建设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和交叉考评,拟评定“示范局”20个,申报评定“五星所”15个,评定“四星所”不低于35个,鼓励市(州)局结合实际培育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三星所”,示范带动全省年内打造400个达标局(所),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提升基层市场监管整体效能。
据悉,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启动全省基层“两化”建设工作,首批选取20个县级市场监管局和100个市场监管所开展建设试点,配套制定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地方标准、政策支持清单等文件规范,先后召开全省现场会、承办全国座谈会,拍摄制作专题指导片,在理顺基层运行、优化基层监管、提升基层形象上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