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星”选药房 购买更安心

上海宝山开展零售药房星级评定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7月25日 A2 版)

  本报讯 7月24日,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局透露:如今,宝山区的市民可通过辖区药店中的分类分级公示牌获知药店星级,从而更放心地购药。
  宝山区市场监管局近日首次对辖区零售药房开展星级评定,同时启动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以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安全用药。
  据了解,宝山区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评定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一星级至五星级”五个等级。首次评定覆盖2022年底存量药品零售企业,其中,符合评定要求的企业315家,包括医保药房139家、非医保药房176家。经综合评定,宝山区评选出“五星级”药房235家、“四星级”药房48家、“三星级”药房29家、“二星级”药房2家、“一星级”药房1家。
  针对药品零售行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偏低,药店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情况,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4月与区医疗保障局组成联合工作组,探索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监管,经过多方调查研究,初步明确该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服务和风险监管等要求。2023年3月1日,区级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评定与管理规范》实施。
  根据《规范》,宝山区首先组织上一年底存量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分类分级自评,再由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数据进行初评。医保定点零售企业的评定需结合区医疗保障部门反馈的医保监督检查及医保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评定结果经异议处理复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张贴在药店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方便购药市民找到满意的药店。

□赵宗哲 朱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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