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5名自然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9月01日 A4 版)

  开栏的话
  
市场监管总局自2023年6月至12月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专项行动聚焦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和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无证出厂销售CCC目录内产品等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群众深恶痛绝的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各地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和“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经营主体信息,取得“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从今日起,本版开设《典型案例》栏目,敬请关注。

  2022年5月,经营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公园路爱悦康计生用品店的陈某贤,从游售人员处购买无产品合格手续的黄金玛卡、金牌玛卡等多种保健品并销售牟利。2022年8月11日,白银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在日常检查中依法扣押其销售的保健品黄金玛卡、金牌玛卡、一郎双飞、虫草王等产品。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鉴定,查扣的保健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陈某贤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23年2月20日,白银区人民法院判处陈某贤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白银区人民法院通过与白银区市场监管局建立的行刑衔接机制,将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陈某贤、陈某利、王某某、纪某某、袁某某5名自然人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白银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于2023年7月7日将上述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西地那非是一种处方药,已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在没有医生指导的情况下,食用加入西地那非的食品可能引起头痛、潮红、视觉异常等不良反应,会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添加西地那非的食品被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依法应予以严惩。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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