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福绵一燃气充装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9月06日 A2 版)

  本报讯 (记者 孔国俊)9月4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对广西某燃气公司处以较重行政处罚,并将该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这是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以来,全国首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燃气充装企业之一。
  据介绍,7月20日,福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广西某燃气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在该公司充装场内已充装的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有183个非自有产权气瓶。其中,163个在定期检验合格期限内,16个未经定期检验合格,4个属报废气瓶。经执法人员查实,该公司充装上述非自有产权气瓶前未对该批气瓶进行检查和记录,充装数量在50个以上,数量较多,且当事人在5月4日因同一违法行为被福绵区市场监管局处以5万元较轻幅度的行政处罚。
  福绵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考虑,当事人在一年内因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存在主观故意,决定给予从重处罚。鉴于上述行政处罚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中规定的较重行政处罚,且属于《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所列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的情形,结合《办法》第十二条违法频次等情况的综合考量,该局对当事人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决定。
  “规范燃气充装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本案当事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情形是一种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福绵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该局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上述“列严”决定进行了公示,当事人将被纳入最高信用风险等级,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该局也将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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