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化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植物性冷食类食品许可与监管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10月13日 A1版)

  本报讯 如今,在上海市,关于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植物性冷食类食品,有了新规定。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植物性冷食类食品许可与监管工作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地对相关简单食品制售行为实施减证便民举措,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针对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植物性冷食类食品相关问题,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一方面开展全链条调研,全面了解经营主体实际诉求、剖析一线监管难题、查找工作机制不足;另一方面开展全方位论证,全面分析“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如何达到验收标准”“降低许可门槛是否会影响食品安全”“如何激发市场活力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等问题。统筹考量食品安全和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实际条件后,该局明确“允许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植物性冷食类食品的可仅设置专用操作区”。
  《意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加强许可与监管联动,对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从食品经营许可项目归类、专用操作区审查、专用操作区合并使用,到日常监督检查重点、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查处等各个环节,按照风险管控原则,合理分配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素,重点强调加工用水、工器具清洗消毒、当餐供应等监管要点,在优化许可的前提下确保食品安全。
  《意见》明确了植物性冷食类食品的定义和食品经营项目归类原则,要求上海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关注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需求,结合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建立线上线下联动、培训指导结合、相关部门协同的立体化服务模式,积极协调解决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

□王玮娟 陆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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