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制度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10月13日 A1版)

  本报讯 10月10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制度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透露,该局制定出台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重点领域部分行政处罚事项从轻从重裁量基准》(以下简称《重点领域基准》)已于10月1日开始执行。这标志着浙江省从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四个阶次全面构建起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执法公正性,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据介绍,《管理办法》共26条,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规定,涵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度要求、制定主体、职责权限、技术要求、形式程序、规范适用、动态调整、监督管理等内容。
  《重点领域基准》涵盖产品质量监管、反不正当竞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5个领域共100项重点行政处罚事项,针对每项事项明确处罚依据、裁量阶次、考量因素等内容。其中,考量因素又分为从轻处罚考量因素和从重处罚考量因素。
  “我局深入践行‘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新理念,把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作为一项重要举措,更好保护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姚画表示。

□市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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