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10月18日 A1版)

  本报讯 (记者 陈长飞)10月16日,记者从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于近日修订出台《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确保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合理行政。《规则》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规则》从基本原则、考虑因素、职责划分、裁量阶次、适用标准、行使要求等方面进行全流程、全方位规范,与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已经出台的61部法律法规裁量基准共同构建起较为完备的行政处罚裁量体系。
  记者了解到,此次修订,立足福建省市场监管执法实际,在全省系统内相对统一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标准,明确“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存在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影响行政处罚裁量情节认定的条件和标准,细化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行使裁量权的考量依据,避免出现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