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壮乡群众乐享“舌尖上的安全”

——广西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提升食品安全质量水平综述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12月08日 A1版)

  “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钦州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为全国第三批、广西首次获此殊荣的城市!”11月28日,这一消息传到壮乡,迅速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八桂大地。
  一直以来,广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其列为民生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质量水平,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如今,壮乡各族群众乐享“舌尖上的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党政同责”领路跑 考核数据节节高
  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广西各级各部门要从更高站位、以更高水平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并于今年5月将自治区食安委主任升格成由自治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时,推动各地对标对表,形成自治区各市、县(区、市)一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级食安委主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领导机制,食安委牵头抓总作用持续增强。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广西持续完善工作制度,印发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自治区食安委制定印发《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各地均把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列入绩效考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同时,印发《关于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治理等5个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的通知》,创新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治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食品安全源头治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5个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全面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等举措的有力推动下,广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全国排名连续两年得到大幅提升;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高于国家指标要求;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7.96%,较2022年提高1.2个百分点。
“两个责任”主动挑 人人肩上有目标
  广西严格按照国务院食安委相关部署和自治区领导对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有关要求,持续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见成效。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创新引领,将落实“两个责任”纳入评议考核,加大党政领导包保督导的赋分比例,将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纳入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督查组,将督查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督查工作事项。同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实施风险清单管理,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正因如此,广西开创了“两个责任”主动挑、人人肩上有目标的新局面,自治区各级各部门携手努力,共同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广西纳入包保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1.23万家,包保干部7.5万名,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配备率达到100%,建立包保工作联络站574个。今年2月,国务院食安办委托在南宁市举办的部分省(区、市)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座谈会上,广西工作成效获得了充分肯定。
监管贯穿全链条 重大活动深聚焦
  广西坚持源头严防、风险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持续加强全链条监管。其中,农业农村部门稳步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门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粮食和储备部门加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对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动农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自治区小油坊“互联网+”智慧监管机制建设率达100%,共建成114家自治区级食品安全星级农贸市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吃到“放心油”“放心肉”“放心菜”“放心果”。
  广西还着重抓好重大活动保障,在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累计保障4.09万人次用餐安全。首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期间,全力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开展高风险食品总仓建设,以及食源性兴奋剂检测和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实现“零事故”目标。此外,广西对全自治区特殊食品和食盐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体系检查,检查覆盖率、企业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均达到100%。
  据统计,今年以来,广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完成食品抽检样品17.98万批次,100%依法处置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全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食品一般程序案件1.43万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案件151件,市场监管总局挂牌督办食品案件2件,行刑衔接机制进一步优化。
示范创建作引领 共治共享入人心
  广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将“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作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自治区食安办研究出台《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评价与管理办法》《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评价细则》和评审操作指南,专门成立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项目分类指导组,加强统筹协调、跟踪指导、模拟验收、省级初评和迎接国家验收等各项工作,有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深入开展。创建城市积极落实党政同责要求,不断推进监管创新,动员社会各方广泛参与,有效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获得感,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农贸市场“十个一”建设、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社会共治等方面形成了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目前,广西除南宁市、钦州市被国务院食安办正式命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外,北海市和梧州市、玉林市也分别被列为第四批和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城市。经评审,广西全部14个设区市均被自治区食安委授牌“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自治区70个县(市)中,已有34个县(市)被授牌“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其余36个县(市)正在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市)”,100%实现了全域开展示范创建。
  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过程中,广西把制止餐饮浪费内容融入“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等民族特色活动,共督促13.75万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11.65万家。刊发宣传报道7890篇,浏览量达622.05万次;开展重点宣传活动886次,宣传覆盖1074.52万人次。组织开展食盐、南方特色水果、节令食品、网络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等6个专项公益抽检,完成抽检1565批次样品;提供“你点我检·桂在行动”服务,累计进学校296所、进企业602家、进家庭4176户,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本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姜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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