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12月08日 A1版)

  本报讯 12月6日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广东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选聘、管理和参与办案等工作提供规范性依据。
  《办法》分为四章共二十八条,明确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的适用范围及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选聘范围、选聘条件、禁止条件、选聘方式、选聘程序以及动态管理和业务培训制度。同时,明确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的参与方式、回避情形、回避申请及其职责、权利、调查意见、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
  据介绍,《办法》具有适用范围广的特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商业秘密行政保护中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需求的,均可以得到《办法》的指引。同时,《办法》构建“省—市—县”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发挥资源效用,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名录库中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办理。
  据了解,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特别是专利侵权案件往往涉及各个专业领域,有大量技术事实问题需要认定,行政执法人员往往囿于专业背景无法作出准确判定,迫切需要通过咨询相关技术领域专家协助办案人员查明技术事实。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强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及行政裁决的质量和效率。

□粤市监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