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弹窗为何获点赞?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如果您在经营活动中与其他经营者存在通过合并、股权收购、新设合营等方式进行集中的情况,并且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请依法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具体法律政策请点击此处。”
上述一段,是山东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预警提示”弹窗上的内容,近来引起不少办事群众关注和点赞。
今年以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企业登记信息系统——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增加经营者集中“风险预警提示”弹窗功能。企业在该系统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或新设合营企业登记时,弹窗会自动弹出,提醒企业参照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自我对照并决定是否应进行集中申报,企业还可点击查看具体法律规定。
上述弹窗功能自2022年12月上线以来,备受办事群众欢迎,使用率持续攀升。据统计,截至目前,系统已向企业实施集中申报提醒7万余次,有效避免了因应报未报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以前我们缺乏对反垄断法的学习,不知道有集中申报这一事项。自从有了系统提醒,我们不仅清晰了解到申报标准,心里也踏实多了,为市场监管部门的服务点赞!”济南市一家企业法务人员说。
弹窗虽小,却是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靠前监管、主动服务的缩影。近年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打造适合经营主体成长、成材的“沃土”,让群众创业、企业发展更顺利。
□闫 栋 赵跃程 郭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