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厉打击燃气安全违法犯罪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1月06日 A1 版)

  本报讯 (记者 孔国俊)1月5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于近日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燃气安全违法犯罪的通告》。
  根据通告,自治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气质不达标、非法掺混二甲醚等“问题气”的违法行为。
  此外,自治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充装燃气违法犯罪行为、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器具及其配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告明确,相关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暂扣、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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