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改革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上海出台21条举措提升服务“温度”
本报讯 (记者 周 妍)2月2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深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以21条具体举措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关心关切,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减少政策与企业感受度之间的“温差”。
相较以往,这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关注的问题更加具象。比如,登记的场地资源释放、企业公章丢失等长期困扰企业的“老大难”问题。
“上家承租方搬走时没有办理注销手续,同一地址无法开两张营业执照,导致招不到新的承租方。”上海海锦房地产有限公司紫荆广场副总经理陶伟在新一轮招商时遇到难题,第一时间找到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根据企业诉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基层业务骨干开展多轮研讨,论证了“释放同一场地登记资源”的风险性和可行性,最终形成了《若干措施》中的第12条,为企业招商提供了政策支持。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介绍,《若干措施》里的许多条款都是监管部门通过走访、座谈、调研,收集的“一手”意见和建议,只有真正了解企业的诉求、痛点,才能解决实际问题。为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将夯实常态化窗口服务制度保障,打造全市特色工作室服务品牌矩阵,确保每项政策措施精准发力、同向发力。
去年5月,“上海企业登记在线”平台上线。截至目前,各类企业使用在线平台全程网办办结登记业务达36万余件,其中,新设企业全程网办率达90%以上。《若干措施》全面提升“上海企业登记在线”使用感受度,服务对象覆盖到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全类型经营主体,并开通移动端应用服务,让企业“找得到”“用得顺”。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上海市有240万户存量经营主体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去年全市各类经营主体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超5800万次。《若干措施》针对连锁企业反映的分支机构在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过程中需要“反复认证、多次下载”的问题,创新领用模式,实现“一次身份认证、一键执照下载”。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若干措施》,除了市场准入方面的改革内容外,还包含了经营主体比较关心的信用修复、无感监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比如,明确企业因未及时年报等情况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满5年且主动改正的,无须申请即可自动移出相关名单;对于初次发现未年报且主动补报的个体工商户,不予行政处罚,并自动取消经营异常标记。
此外,《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信用+风险”监管创新,实施“信用+风险”随机抽查。对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不主动开展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根据投诉举报、监测预警等线索实施“事件触发式”检查。坚持无事不扰,同一年内对同一经营主体的随机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