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发布
本报讯 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修订的《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以专章形式明确全流程合规激励规则,提高合规执行有效性,同时设置22个参考示例,为经营者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行动指引。
记者了解到,根据为经营者提供指引的性质、定位,新修订的《指南》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激励导向,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6个方面。
完善总则原则性规定。进一步完善《指南》的适用范围;调整完善关于合规管理基本概念的规定,并丰富合规文化建设内容;新增坚持问题导向、务实高效、全面覆盖的原则,为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提供指导。
设立合规管理组织章节。对经营者反垄断合规管理组织体系的总体设置作出指引;明确经营者合规管理机构设置,并提出不同层级机构在合规管理中的具体职责。
细化合规风险管理内容。将合规风险重点与合规风险管理合并为一章,增加对反垄断合规风险识别的场景化指导;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修改完善风险识别和评估、风险提醒、风险处置等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规定;细化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拒绝配合调查等方面合规风险的要点,新增经营者可能面临的与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相关的垄断行为风险;完善法律责任和境外反垄断合规风险提示,分不同情形说明经营者可以采取的风险处置举措。
完善合规管理运行和保障内容。新增反垄断合规审查、合规咨询、监督机制、评估与改进等运行机制条款,实现合规风险闭环管理;完善合规汇报机制;增强合规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合规意识持续增强、合规能力持续提升;明确合规承诺的示范带动作用。
增加合规激励专章。引入反垄断合规激励机制,明确经营者可以申请合规激励;明确调查前、承诺制度、宽大制度、罚款裁量等反垄断执法不同环节中合规激励具体适用情形;明确经营者申请合规激励的程序和不予合规激励的具体情形。
调整完善附则。鼓励行业协会参考《指南》组织制定本行业合规管理规则,明确《指南》由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马 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