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范幼儿园收费监督检查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5月16日 A1 版)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幼儿园收费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价格监督检查条线开展幼儿园收费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的依据、适用范围、程序方法、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及相关涉嫌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并强调要协同推动幼儿园价格收费监管社会共治。
  《规范》指出,针对幼儿园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四个方面。一是幼儿园是否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是否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二是幼儿园是否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是否明确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对应的价格或者计价方法,是否在服务价格发生变动时及时调整相应标价,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是否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三是幼儿园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行为。四是幼儿园是否利用开办或变相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收费,是否违规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服务并收费等。

□赵玉婧 邵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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