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就打击食品违法技术利剑

——构建食品非法添加非靶向识别策略和平台浅析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6月25日 A3 版)

  □非靶向识别食品非法添加物质流程

  作为全球食品行业中的痼疾,近年来,以掺假、造假、非法添加为代表的食品欺诈,日益呈现复杂性、多样性,危害大,引起国际社会和各国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均认为食品欺诈是中国应该重点关注的食品议题。在食品欺诈领域中,又以食品非法添加的危害性最大,如宣称壮阳的咖啡饮料中非法添加那非类物质、宣称瘦身的网红酵素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宣称降血糖的代用茶中非法添加二甲双胍等。
  由于我国一直有“药食同源”的传统,消费者容易被不法分子的虚假宣传误导,为此类产品“掏腰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期或过量服用此类非法添加产品,可能引发诸多不良反应或对身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因此,非法添加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的《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中强调,要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

食品非法添加突出问题与现状
  食品非法添加药品等化学物质,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严厉打击的行为。这类食品往往打着“纯天然、效果好”的旗号,误导消费者,实际上产品成分多为“麦芽糊精+药”,品质低劣,售价却极高,利润空间巨大,属于典型的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欺诈。以之前查办的一件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那非类物质的食品案件为例,某产品每粒成本仅1元多,但售价却高达60~100元不等,利润率达到了400%以上,此等暴利足以让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结合食品执法工作实践,笔者研究梳理了食品非法添加的主要特点,一是宣称功能集中,主要是减肥、壮阳、降糖降压降脂、治痛风、助眠抗焦虑等;二是食品剂型集中,主要为压片糖果、固体饮料、酵素果冻、蜜饯、代用茶、巧克力等透明度低的载体;三是生产销售环节集中,产品多为委托生产加工或黑窝点自行加工,以直播带货、微信朋友圈、美容院、养生馆、成人用品店等销售为主;四是非法添加物质以药用物质为主,包括淘汰药品、国外上市药品及其系列衍生物、类似物以及非食药物质类提取物,如番泻苷、淫羊藿苷等;五是产品信息诱惑性强,往往生产企业名称会带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通过图片、文字暗示功能,且多数产品会声称PICC承保。

食品非法添加现行检验方法局限性及监管挑战
  (一)现有检验技术在应对非法添加问题上的局限性。现阶段,我国食品检验方法体系以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为主、临时检验方法和补充检验方法为辅。常规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均强调严格按照年度抽检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项目和方法执行,受到标准适用范围、检测项目等限制,难以发现规定动作之外的风险点。以那非类物质为例,目前那非类衍生物已报道有100多种,而食品安全补充检验方法《食品中那非类物质的测定》(BJS 201805)规定中仅收录90种。上述三种方法仅能对标准体系中的已知化学物质进行靶向检测,检测对象固定基质和化合物,无法兼顾监管目录外的非法添加物质,一旦遭遇新型化学物质就会“失灵”。与非法添加物的快速更新迭代相比,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制定流程复杂、制定周期长、更新缓慢,无法及时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二)食品非法添加监管现状与挑战。生产经营非法添加药品等化学物质的食品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法应处以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起罚点为十万元,属于《食品安全法》处罚力度最重的违法行为之一;视具体情节还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可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21~2023年,食品非法添加一直作为市场监管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工作要点,全系统共查办食品非法添加案件18395件,移送公安机关5112件,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
  但在暴利的引诱下,食品领域非法添加团伙从原来的单打独斗逐步向专业化、网络化、集团化、国际化演变,反监管、反侦查意识极强,非法添加的物质种类日益繁多、更新速度加快。近期执法实践发现,不法分子为躲避监管,组织专业人士研发现有功能物质的新型衍生物,即对已知具有功能效果的化学物质结构进行简单改变,形成功效与已知物质等同,但在化学认定上却是全新的物质非法添加于食品中,不法分子通过“以身试药”不断调配产品配方,达到产品非法宣传效果。网络检索“逃避检测”或“抗检测”字样,可以看到不少商家公然销售“新型抗95项检测壮阳类原料”等,表明原料供应端熟知监管政策并利用监管漏洞牟利。但受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技术等限制,基层监管部门对此类新型非法添加“测不出”也“查不了”,造成了监管的被动局面。

非靶向识别平台的构建及应对食品非法添加策略
  鉴于食品非法添加问题的严重性和现有检验技术的局限性,如何让监管走到风险前面,构建一个快速、高效、可优化的识别平台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2024年,国际食品安全与健康大会发布了“2023~2024年度全球食品安全与健康十大研究热点”,将“食品真实性鉴别技术”作为十大热点之一,指出食品真实性鉴别技术已成为全球范围内治理食品欺诈的一种管理手段和创新举措,为破解食品欺诈难题提供了新方向。基于食品真实性鉴别技术,市场监管总局探索建立食品非法添加非靶向识别策略和平台,有望助力全面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非靶向识别的技术原理与优势。靶向检测是对标准中规定的化合物,使用标准品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是现阶段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手段。针对食品中的未知风险物质,非靶向筛查可以无差别采集化合物信息,为非法添加标准方法以外的化合物识别提供技术手段。
  作为一种先进的分析技术策略,非靶向识别能够在复杂的样品中快速识别和筛查监管目录外或结构未知化合物,具有扫描速度快、高通量筛选的优势。该策略通常使用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基于不同化合物在色谱柱上的保留时间、质谱响应特征和相对丰度的差异,对样品中的化合物进行分离和鉴定。根据物质种类不同,液相色谱串联紫外/二极管阵列检测技术(LC- PDA)、原位离子源串联质谱技术(AIMS)、核磁共振技术(NMR)、拉曼光谱(Raman Spectra)、生物活性测定等也可作为非靶向筛查的实现路径。
  色谱-质谱联用法非靶向识别的工作原理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数据库匹配策略,通过全扫描采集化合物信息,并基于自建的化合物数据库或商业数据库进行匹配,主要用于未纳入监管目录的淘汰药品、国外上市药品等已知化合物筛查,筛查结果受限于数据库是否全面;另一种是特征提取策略,根据同类化合物具有相同母核结构,其质谱裂解规律和碎片特征也相似,主要用于对已知化合物类型的新型衍生物的筛查,筛查结果依赖于所选择的质谱特征是否精准全面(工作流程详见下图)。非靶向识别能够在一次实验中同时检测上百种甚至上千种化合物,大大提高了检测效率,同时具有很高的灵敏度和特异性,能够在较低的浓度下检测到目标分子。
  (二)非靶向识别平台构建的技术路线与关键因素。非靶向识别策略的技术路线主要包括样品制备、仪器分析、数据分析和化学结构确认。在构建非靶向识别平台的过程中,有几个关键因素需要注意。首先,尽可能多地扩容化合物数据库是平台构建的基础。特别是应有尽有地纳入监管目录之外的化合物,织起一张大网,采用库匹配策略才能捕捉到网内的化合物;特征提取策略要求更高,首先需要对大量的已知化合物质谱裂解规律进行研究,总结能够代表具有相同母核的大类化合物的质谱特征,以此发现漏网的新型衍生物。此外,样品前处理方法应该具有良好的通用性,可以涵盖、兼顾多种(类)化合物,分析条件应该较全面地获得样品中化合物的信息。
  (三)非靶向识别平台的构建策略与实现路径。非靶向识别的特点决定了平台的建立需要多个实验室的参与和协作,充分整合实验室设备资源、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源,统一目标化合物数据信息标准,构建科学统一全面的母核离子碎片信息。在平台整合的基础上组织建立非靶向识别专家智库,汇聚市场监管执法骨干,检验机构、风险评估领域及食品企业有关专家,对于发现的新型非法添加检测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假阳性或假阴性结果进行协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不断完善非靶向检验方法。此外,非靶向识别平台需处理海量的物质数据,应引入智能化算法和模型,提高非靶向识别的效率和准确性,利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实现数据的快速处理和分析,通过不断地优化和迭代,提高平台的性能和稳定性。

平台在食品非法添加监管中的应用及展望
  (一)非靶向识别在食品非法添加监管中的应用。2023年以来,江苏等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了宣称“减肥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致泻类化学物质系列案件,其中非法添加物质主要为双辛酚丁等新型酚丁衍生物。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违法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94号文”),认定“在食品中检出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如4-氯双醋酚丁),均属于非法添加”,并发布了双丙酚丁的检验方法。文件发布之后,国内检测机构又陆续发现了5-氯酚丁、6-氟双醋酚丁、双环己甲酰酚丁等,此类化合物在“94号文”打击范围内,但目前尚缺乏检验方法以技术支撑案件查办。
  因此,亟须突破原有检测方法多采用靶向检测列表中化合物的思路,根据同类化合物的结构共性,采用非靶向筛查的模式,对整类化合物进行检测,对无论已知的还是未来可能会出现的新型衍生物一网打尽,从而真正使“94号文”具备可执行性。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牵头研究制定“食品中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的筛查”方法,确立了15种主要的酚丁酚汀类物质,作为目标化合物的主要母核离子的数据信息库。目前方法已经完成实验室交叉验证,重复率良好,经总局论证通过后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此外,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利用构建的非靶向体系,在一款固体饮料中首次检出了镇痛类成分曲马多,目前案件已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共同查办。
  (二)非靶向识别平台的未来展望和下一步建议。非靶向识别平台采用高通量、高灵敏度的检测方法,能够在短时间内对大量样品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与传统的靶向检测方法相比,非靶向识别平台具有更高的检测效率,能有效提高检验部门的工作效率。同时,非靶向识别平台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分析,能够挖掘出潜在的非法添加物,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在食品非法添加、掺杂掺假等领域为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提供科学依据。
  下一步,建议国家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力度,支持非靶向识别技术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与发展:一是在国家层面整合各实验室非靶向识别技术资源,形成食品非法添加物质非靶向筛选关键母核信息数据库;二是组织有丰富研究经验的技术人员加入研究开发易非法添加物质非靶向筛选方法工作中,完善技术路线,提高检测灵敏度和准确性;三是加快实现数据库的电子化、自动化、智能化,降低人力成本,提高检测效率;四是促进跨学科交叉融合,提升计算机科学、统计学、化学及人工智能学科的合作,深度推动食品检验技术整体水平的提升。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 娄思涵 韩 冰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胡 青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余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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