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质量关守护平安路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纪实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7月18日 A3 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继江苏省、广东省、天津市后全国第四大电动自行车生产基地,贵港市汇聚绿源、爱玛、台铃等龙头整车生产企业及零部件企业100多家,是产业转移重要聚集区。在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中,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把握特点、聚焦重点、整治盲点,注重因势利导、应势而动、乘势而为,全链条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坚持“超常态”调度,不搞“一头热”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把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重心下沉到企业和消费者,不搞“一头热”,在最真实的现场、最广泛的民意、最迫切的声音中收集第一手资料,作为办实事着力点,突出协调性,做到上下联动、相互配合。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涉及单位多、任务重,必须强化各级领导责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挥“一把手”带动作用,助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4月中旬,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泽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到贵港市调研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工作,实地走访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听取贵港市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广西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检测机构意见建议。
  该局积极沟通协调,每月召开调度会议,研究部署并推进整治工作,第一时间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4个市市场监管局全部成立工作专班。4月,召开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座谈会,进一步了解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行动工作推进表,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初始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
  该局不断强化执法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开展质量监管岗位练兵大比武,组织专题培训班98个,培训执法人员2400名,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领域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2032名。联合工信厅、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宣贯,指导广西电动车行业协会开展质量安全状况自查自纠,共同签署《行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发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倡议。

采取“超常规”措施,不搞“一刀切”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实际,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中做到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关键问题,真正围绕质量安全问题出实招、拿出硬办法。
  该局出台监管服务“五严五化”措施,即“严查产品认证、严控生产源头、严管线上线下、严抓非法改装、严防风险叠加”“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量化企业信用记分管理、细化生产销售维修措施、优化产业质量技术帮扶、深化标准实施宣贯活动”,进一步推进全链条整治。强化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及时召开广西电商平台行政指导会,督促相关电商平台、即时配送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同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从不同角度制作消费提示微视频;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在辖区所有销售门店和维修门店张贴宣传海报、发放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消费指南。

健全“超常效”机制,不搞“一阵风”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搞“一阵风”,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见行见效。
  该局坚持执法检查常态化,从相关处室(局)、各市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自治区14个地级市进行全覆盖执法督导和交叉检查。截至目前,共对区内32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5家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生产企业、6932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20家电商平台、212家自然人网店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精准定位产品质量问题,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该局对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74家单位82批次产品,对不合格的7批次产品进行处理和信息公示;发现并注销1家生产企业CCC证书,停业整改4家生产企业;开展缺陷风险评估,跟踪督促广西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对14条可能存在缺陷的线索进行调查分析。
  该局推动电动自行车长效化治理,连续两年将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列入“铁拳·桂在真打”行动。整治以来,全自治区立案查处473家销售单位,查封(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3494辆。6月,在22省(区、市)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行动广西分会场上,对近3000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本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刘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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