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曝光违规使用保健食品广告代言人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宿志红)8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十起民生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无锡丽鹿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高意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因保健食品广告违规使用广告代言人及普通食品宣称功效被罚。
据悉,今年4月至11月,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以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以及教育培训类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已办结相关案件6753件,罚没金额共计5785.11万元。
在无锡丽鹿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及李某某违法广告案中,经查,该公司设计、制作的“仁和葡身牌当归葛根黄芪胶囊”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广告审查,并利用“网红达人”李某某进行广告代言。李某某以其名义和形象对前述保健食品作了推荐、证明,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的相关规定。
今年7月,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无锡丽鹿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6.48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李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150.26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上海高意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中,经查,该公司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的普通食品广告宣称“高意匠健康科技饮用水富含NANCW超小粒径气泡具有持续抗氧化”“强力抗氧,抵御自由基”“高效抗氧化”“抗氧化新贵”等内容,存在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在广告中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违法情形。今年6月,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普通食品不能宣称功效,但夸大宣传的情况仍时有发生。3·15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23年消费者投诉举报呈现八大特点》中显示,在虚假宣传投诉举报中,食品数量最多共29.6万件,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家虚构产品效果、夸大产品优势等方面。
针对相关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积极行动,打出重拳,紧扣保健食品等重点民生领域,严肃处理各类广告违法行为。记者还了解到,今年4月份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启动了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8月12日,该局对外曝光了3起普通食品宣称功效的典型案例。其中,北京擎天数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美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荡荡商贸有限公司因夸大宣传,被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6000元、4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