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推行六种柔性执法文书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8月23日 A3 版)

  本报讯 8月7日,得知不予立案后,天盟公司售楼部负责人对湖北省浠水县市场监管局建筑和金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一再感谢。
  7月5日,建筑和金融市场监管所接到黄冈市广告监测平台移交的关于天盟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案件线索,经执法人员核查,天盟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属实。
  “为优化营商环境,对于天盟公司这种轻微违法行为,我们建议先向其下达行政指导警示书,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如果及时改正,则不予立案。”浠水县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股在审查案件时建议。
  7月26日,经执法人员查实,天盟公司收到行政指导警示书后,立即将所有涉嫌违法的广告牌匾拆除。该局根据政策法规股的建议,决定不予立案。
  据了解,该局今年大力推行6种柔性执法文书,共发送行政建议、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文书48份,作出不予立案决定17件、不予处罚决定20件。

□游海林 胡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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